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木质粉状活性炭灰分的测定方法

浏览量: 点击次数:428 更新时间:2022-09-14   时间:2022-09-14

木质粉状活性炭灰分的测定方法
1、范围
本标准规定了木质粉状活性炭灰分的测定方法。
本标准适用于木质活性炭
2、方法提要
试样于(650±20)℃下灰化数小时,用所得灰的质量与原试样质量的百分数表示灰分含量。
3、仪器
高温锅炉,可调至(650±20)℃;30mL瓷坩锅;分析天平,可称准至0.1mg;干燥器。
4、操作步骤
将30mL瓷坩锅置于高温电炉中,于(650±20)℃下灼烧至恒重(约1h),将坩锅置于干燥器中,冷却30min,称量(称准至0.1mg)。
称取经粉碎至71um的干燥试样1g(称准至0.1mg),置于30mL已灼烧至恒重的瓷坩锅中。
将坩锅送入温度不超过300℃的高温电炉中,打开坩锅盖,逐渐升高温度,在(650±20)℃灰化至恒重。
5、结果计算
X=m2-m1/m×100
式中:X——灰分含量,%;
m2——灰分和坩锅质量,g;
m1——坩锅质量,g
m——试样质量, g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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